1.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2. 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3.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具有硕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5)具有博士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

  ① 相关职业是指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咨询、管理研究等职业。

  ② 相关专业是指工商企业管理、行政管理、管理科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劳动经济、劳动关系等。

  ③ 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是指劳动关系协调员等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功能具有关联性的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