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恢复全省线下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2020年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公告》,现将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时间安排

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将组织一次新报名考试和一次收尾补考,时间分别为10月24日和12月19日。2019年考试未通过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进行补考,补考与10月新报名考试同时进行。2020年考试未通过且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可参加12月的补考。

二、考务管理系统使用和报名时间安排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使用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平台。系统录入截止时间分别为9月11日和11月23日。请各市、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上报相关资料和数据,逾期上报将不予受理。

三、鉴定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式作相应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的综合评审不再提交论文进行答辩,改为上机考试,根据试卷提供的材料现场撰写论文。

四、试题命制

2020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由省里统一组织命题。

五、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鉴定报名条件》。

六、考务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格审查。各级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报名,严格资格审核,不具备报名资格的不予申报。

(二)加强考务管理。各市、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工作,加强对考务工作各环节的监督管理,细化工作流程,确保鉴定质量。通过严肃考风考纪、实施现场督导和远程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对鉴定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杜绝舞弊行为。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全省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三)严格考点管理。各市要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统一鉴定考点的管理,按照相对集中、有效管理的原则,选择一批具备相应设施条件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全省统一鉴定考点承担本地区统一鉴定具体考务工作。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考试安全。省、市要成立统一鉴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防控工作,向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考试备案。结合本地实际和最新疫情防控形势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好考点防疫核验工作。考点要按照《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进行考场设置,疫情防控物资配备要充足,考场清洁消毒和空调使用要科学规范,填报《全省统一鉴定考点卫生防疫工作自查核验表》(附件4)。所有考务工作人员要在距离考试开始14天前完成选聘,严格落实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和监测。每个考点至少配备1名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疫情应急处置及异常人员处理在其指导下进行。

(三)严格落实入场管控。考点应根据考生数量,按照防疫要求合理规划考点进出通道。提前配足入场检查人员,保证考生顺畅进入考点,不在门口聚集。安排专人采用“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对进场人员进行核验,做好健康排查。入场参与考核鉴定人员均需提交《考生与考务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建立健康信息备查资料。未取得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人员和其他不符合进场条件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

(四)加强应急处置。考点要设置备用隔离考场。隔离考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的位置,并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不与其他考场共同电梯、通风系统,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备用考场的监考人员和其他考务工作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考生,要启动应急处置,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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